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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发行体制改革试行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17:04:13  浏览:997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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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发行体制改革试行办法

中宣部 新闻出版署


图书发行体制改革试行办法

1988年4月1日,中宣部、新闻出版署

根据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图书发行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放开、搞活,把发行体制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一、加快和深化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国营书店为主体、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购销形式、少流通环节的格局已初步形成。部分书店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各种书市、展销会的出现,活跃了图书市场。9年期间,全国的图书销售额增长3.5倍,国营书店固定资产增长3倍,国营书店网点增加1倍多,集体、个体售书点从无到有达2万8千处。
但是,建国以来长期形成的过分集中、统得过死、行政干预过多的发行管理体制和经营形式,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基层书店的自主权太少,缺乏活力。图书的产、供、销关系不顺,不少图书特别是学术、科学著作供销脱节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必须加快和深化图书发行体制改革。
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充分调动全国出版发行工作者的积极性,发展出版发行部门的生
注: 此件原名为《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产力,多出多发好书。图书是精神产品,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图书又是商品,必须注重经济效益,它的社会效益要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实现。因此,在加快和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坚持按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规律办事,重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图书的需要,更好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和发展开放式的效率高的充满活力的图书发行体制。当前,要继续完善和发展以国营书店为主体的、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购销形式、少流通环节的新格局,推进“三放一联”。即:放权承包,搞活国营书店;放开批发渠道,搞活图书市场;放开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搞活购销机制;推行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各种出版发行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
二、放权承包,搞活国营书店
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把经营权真正放给国营书店,使之成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应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给国营书店放权。
省级新华书店应逐步将经营管理权放给市县(区)基层新华书店。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把企业应有的经营管理权下放给当地书店。国营书店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支配税后留利;有权在劳动人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招录、解聘职工;有权选择进货渠道,自主向发货店或出版社购进图书。
市(地)一级书店也要向所属的专业书店、综合门市部放权。要逐步减少管理层次,创造条件按门市部划分独立核算单位。
在放权的基础上,国营书店实行以更好地为读者服务为中心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已经实行的,要抓好承包的配套、深化、完善、发展。国营书店经营的是精神产品,是微利企业,承包基数要实事求是。应该按国家规定,实行“微利企业上交利润定额包干”或“亏损企业减亏(或补贴)包干”。要发挥竞争机制在承包中的作用,试行招标的办法,择优选定经理。小型门市部、书亭和乡镇书店,可以实行集体经营、租赁经营或试行股份经营。不论采取何种承包形式,都必须以经营图书为主业,不能因开展多种经营而削弱图书的发行。
放权、承包,是发行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但在实施的步骤上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搞一种模式。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多种探索和试验。总的要求是,使基层国营书店充满活力,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出版发行生产力的发展。
三、放开批发渠道,搞活图书市场
改变单一的封闭式的批发机构,建立多渠道并存的开放式的批发体系,对搞活图书市场起着重要作用。
放开批发渠道,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在若干大城市建立几个开放的、批零兼营的、为各方面服务的批发中心。可以有几条批发渠道:有新华书店的,有出版社的,也有出版社和新华书店联合的。有条件的集体书店,经省一级出版行政机关批准,也可开展批发业务。
各发行所和省级书店要努力办成全方位开放的经营服务型批发企业,充分发挥它在图书流通中的枢纽作用。批发对象,不分国营、集体、个体;批发范围,不分省内省外;批发形式可以多种多样。省级书店主要做好批发储运工作,同时要为基层书店提供信息、培养人才。市(地)、县新华书店为批零兼营单位,应加强对供销社等各种经济成分售书点的批发业务。
多渠道批发业务的开展,加重了出版社储备图书和重印图书的责任。出版社应优先保证各批发机构的订货需要,继续做好自办批发、零售业务。但批发条件(包括批发时间、批发折扣和批发品种)应与发货店一致,保护产地和销地专营批发机构的积极性。
出版社和国营书店,都要积极扶持集体个体书店和书摊书贩的发展,引导他们多销售好书,在货源上尽可能给以保证。
四、放开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搞活购销机制
长期形成的征订包销,束缚了基层书店扩大进销的积极性,也束缚了出版社的手脚,这是一般图书订数上不去的症结所在。今后,除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课本教材和内部发行图书继续实行包销外,其他图书可实行经销、寄销等多种形式。寄销是推广方向,应该积极试行。同时,还要推行征订包退、试销、期销、发样订货、看样订货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无论推行何种形式,出版社与发货店都要签定经济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
与放开购销形式相适应,发行折扣也要放开。固定不变的折扣率,不利于搞活购销,扩大图书订数。今后,实行浮动折扣,折扣率由出版社和发行部门双方自行商定。折扣浮动的原则是:出版社要在原定的包销、经销、寄销折扣的基础上,给发行部门多让一些折扣,让出的折扣主要给基层订货店;读者面窄的学术著作的价格,按规定适当放开,可参照成本订价,其发行折扣可稍多于其他图书的发行折扣;出版社对发货店、发货店对订货店可以试行定额销售承包,超额部分给予奖励折扣。总之,应该运用价值规律,搞活图书进销,缓解供需矛盾。
五、大力发展横向联合
横向联合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扩展图书市场的客观要求,对于改变多年形成的条块分割、地区封锁,有着重要意义。
图书发行领域中的横向联合,可以创造多种多样形式。在店与店、社与社、社与店之间,社店与其他企业、事业部门之间,可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投资、参股等办法,联合开办书店、批发中心、图书贸易市场、旧书市场。经批准,也可以组成发行企业集团,在各地建立销售系统。但是,没有取得书刊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销售书刊。


目前,有些地方采取行政手段实行各种限制,包括硬性规定本省书店必须承担销售本省版图书的比例,不符合放开、搞活的原则,不利于在竞争中提高图书质量,应该纠正。
六、大中城市要重视发展和办好专业书店
随着人民群众知识水平和生产、工作专业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在知识分子密集的大中城市,现有的综合型书店已不能满足读者对专业图书的需要。实践证明,开办专业书店,能使各类专业图书集中,有利于联系专业读者,有利于对口征订发行,有利于促进有价值的学术专著的出版,还有利于图书发行人员的专业化,提高发行工作的质量。因此,各大中城市在办好综合型书店的同时,要根据当地读者的构成状况、科技文化条件,逐步建立不同门类的、品种齐全、备货充足的专业书店。还要大力发展邮购业务,开办邮购书店,邮费由读者负担。
七、大力加强农村和边疆地区的发行工作
随着改革的深入、“星火计划”的实施和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广大农村对科学、技术、文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特别是大批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青年,急需开发智力。边疆地区的工业和科研基地,知识分子密集,急需各种书刊。少数民族地区也迫切需要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因此,大力加强农村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行工作,是出版发行部门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在充分发挥农村供销社售书点作用的同时,各地出版发行部门都要努力使自己的发行渠道伸向农村和偏僻边远地区。县新华书店要集中主要力量做好农村发行工作,在有条件的乡镇下设门市部,并积极扶持集体个体书店、书摊、书贩和代销点。乡镇企业是农村发行的重点之一,要充分满足它们的需要,还要满足农村图书室、文化站、科技站和偏僻边远地区工业、科研基地对图书的需要,做好定向发行,千方百计地方便读者。
农村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图书发行,费用高,困难多。建议各地政府在经济政策上给予照顾和支持;并将发行网点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农村售书点免除营业税和所得税,极大地促进了图书下乡,这种作法值得推广。
八、加强对发行工作的领导和宏观管理
改革发行体制,对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出版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定要加强领导,加强宏观管理。
各地党委宣传部要推动和支持出版行政机关充分行使管理职能,以改革总揽全局。要协助他们做好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规划和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帮助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舆论手段,宣传发行体制改革的意义和做法,传播图书信息,推荐优秀著作,评介各类书刊,表扬先进的发行单位和发行工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出版发行方面的法规和管理措施,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行政部门,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强对图书市场的管理,坚决依法取缔反动、淫秽的出版物,继续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图书、报、刊的进出口工作。为适应省级书店逐步转变管理职能的新情况,要相应建立、健全发行管理职能机构,加强对发行工作的宏观管理。
发行体制改革能否取得成效,发行工作面貌能否改观,取决于是否有一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勇于改革开拓、精通业务的发行队伍。因此,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发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发行队伍的素质。要协助办好高等、中专、技工学校中的图书发行专业,继续办好在职人员的培训班。要改善和提高发行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出版社和发行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发行人员,可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其他业务人员的职务聘任办法,另行规定。各地不要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到书店。调入书店的职工,必须具备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
为加强发行行业的管理,经批准,可建立地方的以至全国的书刊报发行协会。把发行协会办成民间的、自愿联合的、实行民主管理的群众团体,在认真贯彻党的出版方针、政策,维护行业利益,协调行业内部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集体、个体书店和书摊书贩的管理教育工作中,应更多地发挥发行协会的作用。还要采取各种形式,经常对广大发行工作者进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教育和社会主义发行工作方针任务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发行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经营思想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广大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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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近年来,为提高小学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培养一批业务精良、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一些省市先后开考了小学教育专业(专科)。为进一步规范该专业,保证其基本的知识结构和学历规格的要求,全国考委教育类专业委员会根据目前我国小学教师的实际并结合自学考试的
特点,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的考试计划》。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全国考委制定的专业考试计划,起着统一考试标准的作用。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对课程门数和学分数不得变动,以保证统一规格和质量。
根据《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规划》要求,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考试质量,便于各地组织实施考试,更有效地贯彻“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对部分专业和课程必须加大全国统考力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将从1999年起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全国统考时间安
排详见考委办〔1998〕17号文件)。
已经开考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的地区,需认真加以研究,尽快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过渡,过渡工作截止到2000年底,做到与本通知的专业考试计划相一致,以便参加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未开考的地区,应加强研究,根据需要与可能以及开考条件,确定本地区能否开考。各地在实
施过程中,有何意见请报告我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同时,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小学教育专业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发展,提高小学教师学历层次的迫切需要而设置的。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小学教师,以适应下世纪初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主要培养达到高等师范专科教育专业学历水平的小学教师。其基本要求是: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小学教育能力,具备小学教师的基本素质,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在着重考核考生的
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要适当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和小学教育的研究能力。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专业的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高校同类的专科课程结业水平相一致。本专业的各门课程考试均采用学分制。
凡取得单科成绩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凡取得本专业某一方向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70-74学分,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
|序号|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备 注 |
|--|---------|-----|----------------|
|1 |哲学 | 4 | |
|--|---------|-----| |
|2 |政治经济学 | 4 | |
|--|---------|-----| |
|3 |大学语文 | 4 | |
|--|---------|-----| |
|4 |科学、技术、社会 | 5 | |
|--|---------|-----|----------------|
| |英 语(一) | 7 | |
|5 |---------|-----| 二选一 |
| |美育基础 | 4 | |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 | (含上机2学分) | |
|6 |---------|-----|----------| 二选一 |
| |现代教育技术 | 4 |(含实际操作2学分)| |
|--|---------|-----|----------------|
|7 |教育原理 | 6 | |
|--|---------|-----| |
|8 |小学教育心理学 | 5 | |
|--|---------|-----| |
|9 |小学语文教学论 | 5 | |
|--|---------|-----| |

|10|小学数学教学论 | 5 | |
|--|---------|-----| |
|11|小学科学教育 | 4 | |
|--|---------|-----| |
|12|小学班主任 | 4 | |
|--|---------|-----| |
|13|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 4 | |
|--|---------|-----|----------------|
|14|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 8 | | |
| | | | 文科组 | |
|15|汉语基础 | 4 | | |
|--|---------|-----|-----------|任选一组|
|14|高等数学基础 | 8 | | |
| | | | 理科组 | |
|15|数论初步 | 4 | | |
|--|---------|-----|----------------|
|总计| |74-77| |
-------------------------------------
说明:
1、考试课程分必考课、指定选考课两类。各门课程的学分数不得任意更动。
2、指定选考课分文、理两组,除必考13门课程外,再各按规定选考两门课程。
五、实践性环节及考核要求
教育实习(六周):通过教育实习,巩固所学专业知识,培养从事小学教学、科研和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1、实习内容:在小学上6-8节课,并撰写实习报告,由主考学校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成绩。
2、有一年以上小学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可免实习,但应撰写实习报告,由主考学校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成绩。
六、考试方式
1、各科考试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计算机应用基础》采用上机实习进行考核。《现代教育技术》要求结合实际会操作两种教育技术,但应在笔试通过以后,由主考学校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成绩。
七、课程说明与使用教材
1、哲学(略)
2、政治经济学(略)
3、大学语文(略)
4、英语(一)
英语(一)是该专业专科的公共课。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应考者掌握3000个单词(含中学阶段1600个单词)、一定量的习语和基本的语法知识,具有一定的阅读能力以及初步的听、说、写和译的能力,为以后更高阶段英语课程的学习及工作中应用英语打下较好的基础。
应考者在学完本课程后,应能借助词典阅读与后期课文难度相当的一般性资料并能译成汉语,理解基本正确,译文基本通顺。
自学用书:
《英语(一)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册) (全国考办组编) 高远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5、科学·技术·社会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主要内容为介绍科学、技术的概念,阐述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它们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介绍物质的微观结构、宇宙、地域的起源与深化,生命的起源与进化,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技术、激光技术与空间技术等现代化知识及影响;说明
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民族文化、社会生活、人民教育事业的密切关系。通过学习,使学员提高科技意识,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
自学用书:
《科学·技术·社会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科学·技术·社会》 (全国考办组编) 徐辉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6、美育基础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主要介绍美育的性质、特点、功能及其意义;阐明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关系,要求考生对美育有一个较全面、概括的了解;同时,还对小学美育的特点、任务以及实施的途径方法作进一步的阐述,并强调小学教师加强审美素养的重要性,更好地贯彻实
施美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自学用书:
《美育基础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美育基础》 (全国考办组编) 李范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计算机应用基础(略)
8、现代教育技术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主要讲授现代教育技术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技术基本含义及理论基础、媒体理论与技术以及教学设计原理和方法,要求考生熟悉各种教学媒体的特点、常用教学软件的编制,掌握教学中应用媒体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运用教学设计,
优化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
自学用书:
《现代教育技术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现代教育技术》 (全国考办组编) 乌美娜主编 辽宁大学出版社
9、教育原理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介绍教育的产生、发展,现代教育的功能、目的、性质、特点、结构、规律,阐述改革与发展等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着重论述教育与现代社会、现代人的发展的关系。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考生了解和掌握有关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运
用现代教育观做好育人工作,为国家培养具有现代素质的合格人才。
自学用书:
《教育原理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教育原理》 (全国考办组编) 柳海明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小学教育心理学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心理课程。本课程在普通心理学的基础上,着重阐述小学生的学习心理,小学生的能力培养,小学生品德心理、小学教师心理。通过学习,要求考生能够认识小学生的心理规律,做好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
自学用书:
《小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教育心理学》 (全国考办组编) 章志光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1、小学语文教学论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论述小学语文教学目的,教材的研究,小学语文学习规律,小学生读、说、写能力的培养,小学语文教学评价。通过学习,使考生掌握小学语文的教学规律,提高语文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的能力。
自学用书:
《小学语文教学论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语文教学论》 (全国考办组编) 崔峦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2、小学数学教学论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介绍和阐述小学数学教学目的,教材的研究,小学数学学习规律,小学生初步的数学能力(数学概括、数学思维、空间知觉、计算、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的培养,小学数学教学评价。通过学习,使考生掌握小学数学的教学规律,提高数学教学水平
和教学研究的能力。
自学用书:
《小学数学教学论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数学教学论》 (全国考办组编) 周玉仁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3、小学科学教育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介绍和阐述小学自然教材分析,小学科技活动内容,小学自然学科的学习和自然科学的教学。通过学习,使考生理解小学生学习自然课的认知过程,掌握小学自然常识与科技活动的规律,提高实际教学能力。
自学用书:
《小学科学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科学教育》 (全国考办组编) 赵学漱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4、小学班主任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主要介绍和阐述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义和任务,班级的社会功能,班集体工作的规律与要求,班主任管理工作的原理与方法,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的基本方法,班主任的基本素质,班主任工作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自学用书:
《小学班主任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班主任》 (全国考办组编) 翟天山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5、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主要介绍在小学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意义、过程、原则和方法,重点阐述观察、调查、实验、经验总结、个案研究、文献研究等常用方法以及研究资料的搜集与处理技术。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及操作实践,逐步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
自学用书: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全国考办组编) 杨小微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6、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介绍中外文学的概况和中外文学作品的选读(注:本课程教材具体篇目与《大学语文》有所区别)。通过学习使考生对中外文学发展的历史有进一步了解,从而提高对中外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艺术特色的分析能力和鉴赏水平。
自学用书: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全国考办组编) 叶鹏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7、汉语基础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它是一门语言类课程,内容包括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两部分。其中古代汉语讲授词汇、语法、文字以及工具书的使用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现代汉语主要讲授语音、语法、词汇、修辞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通过《汉语基础》课的学习,使考
生能较为系统地掌握汉语的基本理论体系,提高阅读古书的能力和运用、讲解汉语的能力。
自学用书:
《汉语基础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汉语基础》 (全国考办组编) 陈绂、白荃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8、高等数学基础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其内容包括一元函数积分的基础概念和方法及其简单应用;向量、直线和平面,二次曲面;行列式、矩阵,线性方程组的基本知识。通过学习使考生掌握高等数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及简单应用,扩大知识眼界,增强数学修养,提高数学教学能力。
自学用书:
《高等数学基础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高等数学基础》 (全国考办组编) 王德谋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数论初步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主要讲授整除性理论,简单的同余式和不定方程,要求考生掌握初等数学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较深入地理解小学数学教材的相关内容。
自学用书:
《数论初步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数论初步》 (全国考办组编) 周春荔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8年6月26日

关于我与以色列政府就以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事馆换文的备案函

中国 以色列


关于我与以色列政府就以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事馆换文的备案函


(签订日期1997年3月10日 生效日期1997年7月1日)
国务院:
  我与以色列政府已就以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馆问题换文达成协议。现送上我方照会(副本)和以方照会(影印件)请予备案。以方照会正本已存外交部。

 附件: 以色列政府就以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事馆换文的备案函

以色列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戴维·利维阁下阁下:
  我荣幸地收到阁下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五日的来照,内容如下:
  “我荣幸地提及我们两国政府近期关于以色列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的会晤,并建议两国政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以色列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意到以色列在澳门执行领事职务的情况,并同意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之日起,以色列继续执行该职务。

 三、以色列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的运作应遵循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事务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予以处理。
  如蒙阁下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上述原则并以此作为处理我们两国政府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领事关系的基础,我将深表谢意。本照会以及阁下的确认复照将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一项协议,并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我谨荣幸地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同意上述照会内容。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钱其琛
                         副总理兼外交部长
                     一九九七年二月四日于北京